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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0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3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2号)批准,向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润成”)、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资本”)、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洋投资”)和义乌富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鹏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150,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5年4月7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为三年,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378,800,000股。

2、根据2016年5月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378,800,000股为基准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757,6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1136,400,000股,其中因上述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为450,000,000股。2018年6月5日,大股东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融资需要,申请解除其29,400,000股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目前,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尚余420,600,000股未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136,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553,391,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7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作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浙江润成、星河资本、拓洋投资、富鹏投资承诺,认购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2015年4月7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0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5、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康盛股份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