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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8-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预中标长丰县双凤开发区绿洲凤栖苑保障房工程二标段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和2018年6月16日发布了《关于收到重大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近日,公司收到了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绿洲凤栖苑保障房工程二标段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估价325,024,963.15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第一条第(二)项中的有关规定,“合同金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钢结构加工量10000吨以上”的都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童有柱

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市合肥市阜阳北路长丰县段

成立时间:1993年

交易对方简介:

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政府的下属机构,于1993年5月成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是长丰县域经济的龙头,也是合肥市“1331”空间发展战略北部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50平方公里,现辖十个社区,常住人口12.8万人。

2018年至今公司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发生交易额为14180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绿洲凤栖苑保障房工程二标段项目

项目地点: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

项目金额:合同暂估价为325,024,963.15元人民币(大写)叁亿贰仟伍佰零贰万肆仟玖佰陆拾叁元壹角伍分。

项目概况:1、5栋高层住宅:9#楼、10#楼、13#楼、14#楼、17#楼;2、服务配套:1栋9班幼儿园;1栋社区服务中心;3、小区道路、绿化景观、围墙、值班室等附属工程;4、一标段16栋住宅的电梯、外墙真石漆等。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合同暂估价为325,024,963.15元人民币(大写)叁亿贰仟伍佰零贰万肆仟玖佰陆拾叁元壹角伍分。

2、结算方式:总价合同+变更估价。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75%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

(3)保证金: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

4、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2018年7月1日,工期为750天。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325,024,963.15元,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收入为4,510,763,914.91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7.21%。

2、本项目为设计、制作、施工和机电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本项目的中标体现了公司装配式建筑技术的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EPC总包业务的推广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

3、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结算总价可能因为设计变更、工程决算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2、工程进度可能因业主计划的调整会有所变动。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6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