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3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02.15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17年11月27日- 2025年11月24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2018年04月02日至2018年06月29日,2018年第二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万股,截至2018年06月29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万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与15名激励对象2015年度及26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此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四)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截止2017年11月24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且公司业绩指标已满足行权条件,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标准,部分期权不得行权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可行权数量为902.15万份,行权价格为15.54元/股,行权有效日期为2017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4日(行权窗口期除外)。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本此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不在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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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18年06月29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人数为1155人,2018年第二季度共有0人参与行权,截至2018年06月29日,共有0人参与行权。
(四)2018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5.54元/股。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18年04月02日至2018年06月29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0股。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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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18年04月02日至2018年06月29日,2018年第二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万股,获得募集资金0元,截至2018年06月29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0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0元。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