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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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3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哲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8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和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林、陈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4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钟宝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钟宝申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钟宝申、李振国、刘学文、郭菊娥、张茹敏

主任委员:钟宝申

②提名委员会:李寿双、田高良、胥大鹏

主任委员:李寿双

③审计委员会:田高良、邹宗海、郭菊娥

主任委员:田高良

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菊娥、李振国、李寿双

主任委员:郭菊娥

以上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上述委员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振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李振国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总经理李振国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刘学文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刘学文女士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刘晓东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申请注册发行永续债及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刘晓东先生简历

刘晓东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财务总监助理、公司秘书,彩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5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

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债”)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永续债发行方案

1. 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永续债,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获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2. 债券期限

本次永续债的期限为3+N年。

3. 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将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用途。

5. 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债事宜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永续债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 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获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2. 债券期限

单期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3. 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将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用途。

5. 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永续债及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申请注册发行永续债及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申请注册发行永续债及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债券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及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决定聘请为永续债及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中介费用;

3.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债、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 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债、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办理与永续债、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永续债、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申请注册发行永续债及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永续债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由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发行方案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确定。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6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戚承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戚承军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