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8-07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胜利精密,证券代码:002426)自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协议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协议所述内容将按照采购订单具体实施,具体落实存在跨年度履行的情形,对公司2018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需视实际交易进度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复牌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光学”)正在与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洽谈并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双方初步沟通意向,双方拟基于移动终端玻璃盖板业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预计该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产生的利润影响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规定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于2018年6月2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停牌期间,智诚光学与OPPO公司就战略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商讨,最终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由智诚光学全资子公司安徽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智诚”)与OPPO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胜利精密,证券代码:002426)自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二、协议签订情况
1、安徽智诚与OPPO公司经平等、自愿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共同开展OPPO移动终端玻璃盖板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并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80321175
住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乐亲
注册资本:45926.76546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VCD机,DVD机,家用小电器,平板电视机,MP3机,手机,无绳电话,各类通信终端设备,手机周边产品及零配件,手机饰品,平板电脑及其周边产品、零配件。电子产品贴片加工。从事电子产品和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硬件的开发及相关配套服务,从事手机及其周边产品、配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OPPO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OPPO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安徽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二)基于双方签署的《商务合作双向保密协议》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披露如下主要事项:
1、项目内容:战略合作协议所述的“移动终端”为手机或平板电脑,“移动终端玻璃盖板”指用于移动终端的2.5D 玻璃或3D玻璃的前盖或后盖。
2、双方权利与义务:双方按照采购订单约定的项目要求、数量及交付方式进行交易,并对商业计划承担保密义务。
3、项目期限:自双方签署协议起生效,合作周期暂定为十二个月。
4、知识产权:双方共同开发的产品知识产权属于共同所有,单独一方开发且达到详细列项约定的属于一方独自所有。
5、商务优惠条款:基于本项目合作达成的共识,双方将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力保项目成为双方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以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
在OPPO有足够需求的情况下,将保证双方约定的供应量;安徽智诚原则上给予OPPO以较为优惠的价格。
安徽智诚将按照双方约定的移动终端玻璃盖板的形状、尺寸、颜色效果等标准要求供货,并承诺将根据OPPO产品规划的具体情况,在2018年7月起的合作周期内,供应2.5D或3D玻璃盖板不少于5000千片/月。其中,首次收到订单日至下个月的该日(下个月无此日的,以最后一日为准)为一个周期的“每月”。
任何一方的商务安排有碍此合作机会之促成的情况下,应该及时告知对方并进行友好磋商尽力满足彼此需求。
6、违约责任:
(1)在安徽智诚产能无法满足OPPO要求的情况下,每少1片移动终端玻璃盖板应该向OPPO赔偿,根据签订的SOW或额外签订的交付保证协议处罚。
(2)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支出等。
五、本次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玻璃盖板即保护玻璃,是触控器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件,广泛运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可穿戴式设备等智能移动终端产品上。随着5G通讯技术、无线充电的发展和应用推广,移动终端产品对玻璃盖板的需求已迎来新高峰;同时,随着柔性OLED的广泛应用,玻璃前盖需要配合做成3D曲面,玻璃后盖基于握感和美观度的要求也需要升级至3D玻璃。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诚光学多年来专注于2.5D和3D玻璃的生产与研发,2017年营业收入7.54亿元,净利润7063万元,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自2016年起,公司新增募集资金6亿元用于增加年产能,2017年拟投资32.85亿元用于智能终端3D玻璃盖板研发生产项目。截止本报告期,2.5D玻璃已形成近6000千片/月稳定产能,规划产能达10000千片/月;3D玻璃盖板处于扩产建设期,规划产能为6250千片/月,因此,公司具备履行战略合作协议的综合实力。
2、按照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移动终端玻璃盖板的采购约定,参照玻璃盖板的市场价格以及2017年公司在玻璃盖板业务的净利润率,测算预计自2018年下半年起公司未来12个月内将增加玻璃盖板收入20-30亿元,预计增加净利润超过2亿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率逾30%。
3、自2016年起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的智能制造能力,加速提升玻璃盖板生产线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升级,为迅速拓展移动终端玻璃盖板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利于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协议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协议所述内容将按照采购订单具体实施,具体落实存在跨年度履行的情形,对公司2018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需视实际交易进度而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3、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目前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具体履行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