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报告》,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7261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8年1月2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7261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8年4月1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募投项目之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正在办理土地供地手续,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中止审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于2018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第17261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鉴于公司已签署相关土地出让协议,2018年6月1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恢复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查。
2018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第17261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