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GMP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71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2日,公司取得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的证书编号为CN20130501的小容量注射剂GMP证书,具体信息如下如下:
一、GMP证书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6号
认证范围:小容量注射剂
证书编号:CN20130501
二、事件概述
2018年5月2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云南省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8第2号),收回了公司硫酸庆大注射液所涉GMP证书,收回原因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发布的临2018-048号《关于媒体报道公司硫酸庆大注射液GMP证书被收回的说明公告》。2018年6月29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云南省发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8第1号),“经现场检查,昆药集团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法发回其《药品GMP证书》”,现公司已取回该GMP证书。
针对本次事件,公司已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将充分吸取教训,在今后的GMP管理工作中,公司将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运作,防范杜绝GMP违规事件发生。
本次公司取得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的GMP 证书,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7月3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7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召开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2018年3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临2018-029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3日、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7月2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8,108,105股,占公司总股本786,197,697股的比例为2.3%,成交均价9.361元/股,成交最高价9.81元/股,成交最低价8.88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69,508,67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7月03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73号
债券代码:122412 证券简称:15昆药债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昆药债”回售申报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5
●回售简称:昆药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3,000,000张(100元/张)
●回售金额:人民币300,000,00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7月30日
根据《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有关约定,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于 2018年6 月15日披露了公司《关于“15昆药债”回售公告》(临2018-065号),并分别于2018年6月16日、20日、2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15昆药债”回售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5昆药债”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5昆药债”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昆药债”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3,00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8年7月30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5昆药债”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发行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