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押暨补充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8-02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押暨补充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不适用
一、股份解押、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1、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海重型”)于2016年6月29日将所持有公司7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5%)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近日,公司接到青海重型通知,该部分股份于2018年6月21日解除质押。
2、2016年11月17日,青海重型将所持公司3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质押给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p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解押、质押公告》(公告编码:临2016-040))。在上述质押业务的基础上,2018年6月21日,青海重型将所持公司3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补充质押给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6月21日,本次质押期限至质押双方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青海重型持有公司52,019,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5%。其中质押股份为4,831.92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2.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未质押的股份为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青海重型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前次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青海重型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青海重型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青海重型将采取措施为追加保证金或质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8-02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精创”)、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恒联”)和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涡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广涡”)收到政府三笔补助,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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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损益。对公司2018年度的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