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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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答复公告

2018-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答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6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512号)。公司对问询事项涉及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质押情况进行问询及核查,现就问询函逐项回复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问询1:

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7,924,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134%。其中,

沈介良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685,821,524股,其质押公司股份591,022,600股;

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5,433,890股,质押公司股份45,433,890股;

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669,370股,未办理相关的质押业务。

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质押公司股份636,456,49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2.8801%,占公司总股本的42.3629%。

经公司问询,沈介良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质押主要用于沈介良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包括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对外投资、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

上述相关质押合同运行正常,且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正积极筹措其他融资方式以降低质押比例,风险较为可控。

考虑到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不可预测性,若在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措施降低质押比例前股价下跌至平仓线,使股票质押出现平仓风险,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缴保证金或归还贷款的措施应对上述风险,确保其质押的股份不被强制平仓。

问询2:

除上述质押股份外,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说明:

经公司向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问询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其股权的有关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除上述沈介良先生及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外,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起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其所持的公司股份19,689,320股已转入中信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目前合约展期至2018年12月17日。

除上述情况外,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有关沈介良先生及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情况,公司已按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问询3:

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回复说明:

(1)公司在保持独立性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内部机构完善,有关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受控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2)公司在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为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公司制订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作专项审计,且由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日,未有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资金往来明细,杜绝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发生。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和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的发生。

问询4:

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公司对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高度关注,将按照事项的最新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降低融资风险,保持其股权稳定性。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