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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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4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鹏股份”)(股票简称:丽鹏股份,股票代码:002374)的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二个交易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于2018年6月12日开市起停牌。2018年6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世尧先生、霍文菊女士、于志芬女士、孙红丽女士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锐控股全资子公司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于2018年6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述四人将分别持有的,合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1%的上市公司96,517,021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给睿畅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睿畅投资在丽鹏股份拥有的持股比例达到11.00%,为丽鹏股份第一大股东。同时,孙世尧将其继续持有的丽鹏股份7.6%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睿畅投资行使,睿畅投资将合计取得丽鹏股份表决权比例占利丽鹏股份总股本的18.60%。丽鹏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钱建蓉先生。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27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详细情况详见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和委托股票表决权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

2、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非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45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PPP项目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子公司”或“乙方”)于2018年1月18日收到由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子公司与铜川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信至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标单位。具体详见2018年1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

华宇园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及市政工程部分的施工;铜川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建筑工程部分的施工;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国信至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工作。

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华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草签)》(以下简称“本合同”)。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9346.02万元(项目总投资以决算审计的结果为准)。

三、 交易双方介绍

甲方:华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2、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两部分:

1)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均布设于市域内华山镇、华西镇、孟塬镇、太华办、罗敷镇、岳庙办及管辖的114个行政村。建设巷道道路2180米;巷道配套给水管网396540 延米;巷道配套排水管道335780延米;巷道配套照明路灯19827盏;巷道配套行道树198270棵;污水处理设施94个;生态塘94个,污水管网总长度188公里;旱厕改水厕38144座,总建筑面积76288平方米;公厕96座,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3座;中心敬老院共计6座,总建筑面积均为213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84座,总建筑面积4740平方米;新建进村门楼75座;门头改造39144户;文化墙232660平方米;文化广场48440平方米。

2)华阴市岳庙西街环境综合改造

岳庙西街、太华路、华岳路等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43050平方米,景观改造42364平方米,绿化面积21936平方米,铺装面积18200平方米,改造总面积10735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座椅、灯具、雕塑等公共设施。

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具体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

5、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6、项目回报:乙方通过收取使用者付费及甲方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合理回报,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7、前期工作及前期费用

7.1 为保证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甲方负责完成或委托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他前期工作。

7.2项目前期费计入总投资。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项目投资规模约49346.02万元(项目总投资以决算审计的结果为准),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85781.75万元的26.56%。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8年及以后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六、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项目合同合作周期较长,尽管合同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3、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4、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决算审计为准,可能会与合同金额产生不一致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草签)》。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