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8-027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阿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
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56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董事长陈阿裕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副董事长沈冬良先生、董事杨刚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8-028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岳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
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上年度业绩考核已达到规定要求,13名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经审核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发生的情形,1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中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员工的特殊考核条件也已达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56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8-029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4,560,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时间: 2018年7月10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 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2月7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6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
3、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份的投票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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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及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规定,鉴于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需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该部分授予价格由8.87元/股调整为8.82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及激励对象已达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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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
三、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3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5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94,857,787股的1.15%。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8年7月10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4,560,00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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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以下法律意见: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解锁的相关法律程序。据此,公司可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本次解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核查意见;
(五)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