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股票代码:600322 公告编号:2018—061
债券简称:15天房发 债券代码:12588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次债券回售代码:182026 回售简称:天房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年8月6日(因2018年8月5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本公司将于2018年8月6日(因2018年8月5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二、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英娟
联系电话:022-23146935
传 真:022-23146935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振宇、毛会贞
联系电话:18221266200、13791033301
传 真:0532-80993030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九日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股票代码:600322 公告编号:2018—062
债券简称:15天房发 债券代码:12588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2、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公司发出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为保证本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5年8月5日至2018年8月4日)票面利率为7.00%;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决定上调票面利率200BP,本次债券后2年(2018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4日)的票面利率为9.00%。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二、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英娟
联系电话:022-23146935
传 真:022-23146935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振宇、毛会贞
联系电话:18221266200、13791033301
传 真:0532-80993030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