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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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之补充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8-061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之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农业”或“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为了让投资者更加充分全面的了解上述事项,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乳及乳制品项目”中的27,935.12万元及收购“Belagri?cola和LandCo股权项目”中的36,252.21万元,共计64,187.33万元变更用于“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香港”,注册地在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欣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大康香港逐级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由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大康香港增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境外直接投资事项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为了确保募投项目能尽快实施,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先以借款方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待境外直接投资审批通过后,公司仍将以增资的方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因此,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确保以借款方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与大康香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其中,大康香港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此专户仅用于“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用于其他用途。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上内容的补充不影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仅为对原公告的进一步补充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