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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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补充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6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8年7月5日已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现就相关方面予以补充。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补充为:

1、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

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持有本公司193,92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7.03%;邓烨芳女士持有本公司55,50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10.60%。

2、增持原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所做出的决定。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个人账户或证券、信托等资产管理计划等以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

4、增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增持。

5、增持金额、股份与比例: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15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邓烨芳女士:15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共计增持不低于3000万元,按2018年7月5日收盘价计算,约增持公司股份4,137,93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共计增持不超过6000万元,约增持公司股份8,275,862.0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8%。后期增持的股份数量会根据公司的股价变化有所变动,本次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承诺共计增持的总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价格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6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

扶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的相关条款(公告编号:2017-102),对于公司该项目中的自建厂房,涡阳县人民政府比照其他招商引资企业的厂房租金补贴政策,给予为期三年的补贴。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收到涡阳县人民政府从财政加快支持工业发展资金中拨出1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以支持公司在涡阳的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的发展。

公司根据协议条款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奖励资金按照实际投产面积分批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8年度及后续三年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