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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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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3)类属配置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信用债投资策略

(1)“自下而上”精选个券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考虑个券流动性、信用等级、票息率等因素,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

(2)信用利差策略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各种级别的信用产品(主要是政府信用债券与企业主体债券、各类企业主体债券之间)会形成一个不同收益率水平的利差结构体系。在正常条件下,由信用风险形成的收益率利差是稳定的,但在特定条件下,比如某个行业在经济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风险改变或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将被打破。本基金将利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整个市场的信用利差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在有效控制整个组合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发现价值被低估的信用类债券产品,挖掘投资机会,获取超额收益。

(3)骑乘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期限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持有债券时间的延长,该债券的剩余期限将缩短,到期收益率将下降,届时卖出该债券可获得资本利得收入。该策略的关键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4)息差放大策略

该策略是利用债券回购收益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即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在执行息差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债券收益率与回购收益率的相互关系,并始终保持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

(5)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是一种兼具债券和股票特性的复合性衍生证券,本产品对可转债的投资主要从公司基本面分析、理论定价分析、投资导向的变化等方面综合考虑。本基金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中,对可转债投资的投资导向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在熊市环境中,更多地关注可转债的债性价值、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以及条款博弈的价值;在牛市环境中,则更多地关注可转债的股性价值。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的研究,前瞻性判断经济周期,调整组合汇总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配置比例。同时,根据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重点考虑个券的风险收益水平,综合考虑个券的信用等级(如有)、期限、流动性、息票率、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结合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以确定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重点选择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收益相对较大、或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主要采取分散投资,控制个债持有比例。当预期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出现恶化时,采取“尽早出售”策略,控制投资风险。

(7)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主要从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场环境等面选择参与标的、参与规模和退出时机,并通过深入分析新股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结合新股发行当时的市场环境,和可比公司股票的情况指导新股询价。本基金还综合考虑新股中签率、上市首日涨幅、股价长期表现和锁定期限等因素,在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申购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产,但有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可转债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

十一.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于2007年11月发布的反映中国债券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综合型指数,基期为2002年1月4日。其样本债券涵盖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绝大多数债券以及在交易所交易的部分债券,除了美元债、资产支持债和部分交易所债券以外,其他所有债券都纳入样本债券范围。样本债券剩余期限更为多样,涵盖了包括一年期以下在内的各种债券剩余期限。由于该指数的代表性更广,因此适合作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并且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上述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十二.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6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季度报告,截至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9.3其他资产构成

10.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0.1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0.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四. 基金的业绩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A

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C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6月4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8年1月19日公布的《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2期)》进行了补充和更新,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五、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六、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