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委托理财公告
证券代码:600125证券简称:铁龙物流公告编号:2018-019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了《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委托理财公告》,对公司从2017年10月21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发生的委托理财情况进行了公告。
从2018年4月13日起截至2018年7月17日,公司发生并累计计算的委托理财金额为8.0亿元,即将达到经审计的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88.27亿元的1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的披露要求,现将公司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7月17日期间发生的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公告。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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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已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投资及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及信托机构,除日常银行业务往来外,公司与上述机构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对上述机构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主要是在流动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或信托短期理财产品,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信托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在理财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运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从2018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上次委托理财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