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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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8-51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潘先文先生、周廷娥女士通知,获悉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2017年6月22日,潘先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330,000股质押给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7-43),2017年9月8日,公司实施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潘先文先生质押股票数量相应增加9,330,000股。2018年7月16日,潘先文先生将其上述累计质押股份18,66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8年7月2日,周廷娥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100,000股质押给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8-49),2018年7月16日,周廷娥女士将其上述累计质押股份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潘先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3,29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127,780,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9.91%,占公司总股本的29.58%;周廷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31,223,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 16,223,816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1.96%,占公司总股本的3.76%。

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8-52号

债券代码:112608 债券简称:17三圣债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膏矿采矿权存在不能

获得延续登记风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的石膏矿采矿许可已于近期到期。在当前环境保护政策背景下,虽经公司各方面竭力协调,公司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尚未获得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存在不能获得延续登记的风险,公司将面临不能在原矿山地址继续进行石膏开采的境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石膏矿基本情况

(一)简介

1、石膏矿分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6日

营业场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向北村五社

经营范围:石膏开采、销售

开采矿种:石膏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60万吨/年

矿区面积:1.6957平方公里

2、石膏矿分公司一矿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9日

营业场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卫东村六社

经营范围:石膏开采、销售

开采矿种:石膏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40万吨/年

矿区面积:0.3880平方公里

石膏矿分公司一矿为公司2016年7月购买重庆市石坝石膏开发有限公司所持位于北碚区三圣镇卫东村石膏采矿权,应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变更采矿权登记需要而过渡设立。

(二)主要财务数据

注:公司石膏自用主要用于硫酸、膨胀剂生产;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混凝土和医药业务,硫酸、膨胀剂收入利润占公司整体比重较小。

二、存在风险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实施相关整改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4月1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域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43号),要求市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内矿业权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退出或分类处置。

公司石膏矿已有多年采矿历史,由此衍生的硬石膏制硫酸废渣联产水泥或混凝土膨胀剂技术相关应用项目曾被列为重庆市2008年第一批技术创新项目及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系经各级政府部门批准实施的鼓励发展项目。但在当前的政策环境下,公司石膏矿采矿权许可证延续申请暂时未获批准,公司请求按照市文件精神实施“一矿一策”妥善处置的方案目前仍未获政府部门答复。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存在无法继续获得延续登记的风险。

三、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石膏是公司硬石膏制硫酸废渣联产水泥或混凝土膨胀剂工艺的主要原材料。鉴于若不能获得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的批准,则公司不能在原矿山地址继续进行石膏开采,在可预见期限内异地取得新的石膏矿采矿权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不能获得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将对公司的石膏自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如石膏不能自供,公司须外购石膏以保障生产线的正常运行,从而显著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如外购不足致使生产线产能利用率不足,可能无法完全摊销生产线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受采购量、市场价格、运输方式及距离等因素的影响,产能利用率无法准确预测,具体成本增加额存在不确定性。

如公司长期不能获得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或因外购石膏导致生产线产能利用率不足而持续发生较大亏损且难以扭转,且可能获得的政府补偿不足以弥补相关损失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对涉及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届时资产处置方案测算,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事项不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数据造成影响,不用对已发布的2018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进行修正。但若持续不能解决,将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及2018年全年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降低影响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一矿一策”的妥善处置方案,希望通过恢复矿产开采、调整矿区范围、给予缓冲调整期等方式延续石膏矿采矿权;同时将积极组织力量,择优从邻近地区购买石膏,保障生产线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整体战略规划,持续加大医药产业的投入与发展;加快实施“国际化”战略、推进海外项目早日投产运营,提升利润贡献度,确保公司收入利润的持续稳健增长。

关于公司石膏矿采矿权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