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4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华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临2018-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回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收回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临2018-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公告编号:临2018-04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自有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出租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营业场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18层
3、成立日期:1993年11月5日
4、法定代表人:周勇
5、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地面设备、机电类与运输设备类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展览,实业投资,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承租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购买出租人合同记载的租赁物件,将租赁物件回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该租赁物件,并支付租金。
4、租赁标的物:公司自有设备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6、租赁期限:自资金放款之日起36个月;
7、租赁利率:按年化利率6.175%计
8、租金支付方式:按季还本付息
9、担保方式:由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张德华、毕翠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满足公司中期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当期利润及未来损益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4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同意收回向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投资。
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3,000万元人民币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取得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7.32%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对博源燃料电池(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6-06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目标公司实际出资2,000 万元。由于协议未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公司的增资事宜,目标公司将于2018年8月20日前退还公司实际出资的人民币2,000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