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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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公告编号:2018-02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穗支行签署了“本利丰·181天”理财产品协议,协议约定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7月17日。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截止本公告日,前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公司收回本金1,50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260,342.47元,符合预期收益,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穗支行“本利丰·90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BF141424;

3、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1,500.00万元;

5、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6、起息日:2018年7月19日;

7、到期日:2018年10月17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3.20%/年;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穗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一)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的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228,770,538.00元(含本次公告理财产品金额1,5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授权范围。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穗支行出具的理财产品赎回相关凭证。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穗支行出具的理财产品购买业务凭证及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