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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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0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本次公告所涉诉讼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08%。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诉讼计提坏账准备24,637,742.22元(未经审计)。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北京盛世源源机械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世源源”)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8年5月11日,公司正式向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盛世源源支付拖欠货款2,247,674.32元及资金占用费(暂计至2018年5月22日,资金占用费为1,406,063.13元。自2018年5月23日起,以6,608,037.4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要求北京盛世源源支付52台样机货款2,964,900元,并要求苑媛媛、龚凌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北京盛世源源、苑媛媛、龚凌云向公司赔偿律师费30,000元,本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由北京盛世源源、苑媛媛、龚凌云承担。2018年5月11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8年6月5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目前北京盛世源源正办理资产抵押手续,该案一审未判决。

2.福州柯迪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柯迪”)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8年5月18日,公司正式向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州柯迪支付拖欠货款5,314,806.02元及资金占用费(暂计至2018年5月1日,资金占用费为1,993,082.38元),并要求蓝源魁、郑小芳、蓝禄魁、蓝连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公司有权对郑小芳名下的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限额1,415,500元内优先受偿,要求福州柯迪向公司赔偿律师费45,000元,本案件受理费63,27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福州柯迪、蓝源魁、郑小芳、蓝禄魁、蓝连英承担。2018年5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8年6月5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目前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该案一审未判决。

3.长春市桥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桥联”)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8年4月25日,公司正式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春桥联支付拖欠货款21,434,349.88元及资金占用费(暂计至2018年3月31日为4,034,776.40元,从2018年4月1日起,货款本金3,985,520.63元对应的资金占用费按日万分之二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货款本金17,448,829.25元对应的资金占用费按日万分之四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并要求孔得凤、高升对长春桥联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4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8年6月5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目前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该案一审未判决。

4.河北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工程”)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8年5月25日,公司正式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北工程支付拖欠货款31,553,194.27元及资金占用费8,342,664.56元(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计算,自2016年7月15日起,暂计至2018年5月4日止),要求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最高担保额30,000,000元为限),本案件受理费由河北工程、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承担。2018年5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8年6月5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目前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该案一审未判决。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共计提坏账准备24,637,742.22元(未经审计)。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