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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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6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21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黄苹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周镇科先生、董事徐立坚先生因出差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方吉槟先生、财务总监王德祥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非池、杨易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18-036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

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730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公司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