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签字律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公告编号:2018-04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律师事务所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世纪同仁”),签字律师为阚赢律师、焦红玉律师。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更换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因原签字律师焦红玉律师自世纪同仁离职,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签字律师变更为阚赢律师、邵斌律师,变更后的签字律师将继续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后续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更换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