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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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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42

债券代码:122327 债券简称:13卧龙债

关于召开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未清偿本期债券总额二分之一,将重新通知,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决议生效之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通知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4、除法律、法规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行使表决权。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待2018年7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召集人”)提议召开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8年8月6日10: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形式,记名式现场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8年7月31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2018年8月1日17:00前(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送达指定的登记地址,以公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截至2018年7月31日下午收市(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下述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总数:

(1)本期债券发行人;

(2)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

(3)持有本期债券且为发行人的重要关联方;

(4)债券受托管理人;

(5)担保人;

(6)与审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债券持有人。

(二)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且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账目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于2018年8月1日前书面回复召集人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债权登记日所持“13卧龙债”张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召集人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17:00时前。

4、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

联系人: 吴慧铭

邮编:312300

电话:0575-89289212

传真:0575-82177000

(2)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人:陈大庆、何栩华;

邮编:310020

电话:0571-87903133、0571-87903361

传真:0571-87903239

三、会议审议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不要求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3卧龙债”项下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1。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每一张本期未偿还“13卧龙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其代表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总数。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回避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均不计入出席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总张数。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他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其他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如有),需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如有),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在其债券持有人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8、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等费用。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1日

附件:1、关于不要求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3卧龙债”项下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2、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3、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4、投票代理委托书

附件1

关于不要求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提前清偿“13卧龙债”项下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以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1.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5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按照股份回购金额上限 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0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具体回购股份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公告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就“13卧龙债”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提请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3卧龙债”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3卧龙债”提供额外担保。

附件2

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本公司已经按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公司对《关于不要求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3卧龙债”项下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表决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债券持有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3

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本人已经按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3卧龙债”项下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表决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债券持有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4

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3卧龙债”项下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