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166,46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6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6号)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800万股,并于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69位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共计33,166,463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以上股票将于2018年7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0,000,000股变更为40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8,000,000股。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8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共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2,36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0,36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2,36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000,000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谢宏康、李雪权、朱才友、毛财良、毛惠英、朱松跃、邱晓陆、陆备军、周松安、汤海英、王歌晨、林存宽、邱财业、邱财波、周贤能、汤智威、任静儿、於国能、毛黛绒、毛显铭、吴文辉、朱军伟、陆秋荣、陈建忠、林文军、顾海勇、肖龙章、余阿湾、陈剑波、姜杰、陆备峰、姜信娣、於建军、江立国、董岳贤、傅国仕、余方定、王军迪、邱财轮、韩志锋、孔侃沛、王剑峰、陆小军、许芬、陆强、罗四妹、沈平飞、沈松尧、孙开宏、赵行海、徐建江、毛开军、邹淑娜、夏松儿、汤忠悦、刘生明、余成恩、於汉辉、邱志成、陆海峰、任存华、邱宜郎、刘天彪、吴海波、陈强、周敏波、苏泽、邬志海、孔小定就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董事谢宏康、朱才友、姜杰,监事李雪权、陆备军、邱财波同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谢宏康、朱才友、姜杰在前述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诺: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岱美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岱美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166,46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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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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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