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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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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8-04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勇健先生的《辞职报告及相关说明》,由于个人原因,王勇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勇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尽快依照法定程序增补董事。

王勇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推进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王勇健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8-04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书面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在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姚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以现场方式召集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9月,博士。历任大庆石油管理局技术开发实业公司职员,大庆石油管理局经济研究所助工、经济师,大庆石油管理局经济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副主任、企业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经营管理处经济研究室负责人、股权管理科负责人、科长、财务资产部经理助理、兼任资本运营室主任、投资管理部筹备组副组长、资本运营部副经理、财务资产部副经理、兼任内控体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兼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并兼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海通昆仑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北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飞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姚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8-04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6日(周一)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5日-2018年8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5日15:00至2018年8月6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7月21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会议议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3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1;传真:0755-82133453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会务常设联系人:林旭、陈慧莹

电话:0755-82133146 传真: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linxu@guosen.com.cn

7、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6。

2、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托权限为:

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作出投票指示,应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个打“√”。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