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2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全部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7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7,250,000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5286%;
2、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26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五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3、2017年6月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补充确认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确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共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3,4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6元/股,授予日期为2017年7月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59号),对公司截至2017年7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授予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7年7月24日上市。
6、2018年7月17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725万股股份办理解锁事宜。本次77名激励对象共计1,725万股限制性股票可办理解锁事宜,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286%。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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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7日,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4日,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于2018年7月7日届满12个月。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17-201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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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根据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补充确认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确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共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3,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6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28,451,000股的1.5286%。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7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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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份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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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