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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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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8-04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股东有关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20,000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20日,质押期限至2019年11月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440,000股、900,000股与“湘财交银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0.07%、0.01%,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20日和7月23日,质押期限至2019年9月5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嘉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220,000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20日,质押期限至2019年10月1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8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420,923,200股,占新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2%;宁波嘉源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334,9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38%,本次质押后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198,170,000股,占宁波嘉源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8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0%。

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909,203,8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09%,本次质押后合计质押的股份数为3,244,720,433股,占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0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73%。

三、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主要用于新湖集团、宁波嘉源的补充质押。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宁波嘉源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宁波嘉源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宁波嘉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