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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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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完成的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9证券简称:银河电子公告编号:2018-04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总计换股数量为107,117,7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51%。

2、本次换股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银河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9,420,4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于2016年12月29日完成非公开发行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银河E1”、债券代码“117066.SZ”),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0亿元人民币。本期债券自2017年6月29日进入换股期。

因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向权益分派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含税)人民币1.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根据《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派送现金股利时,应对“16银河E1”的换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期债券换股价格自2017年5月26日起由20.39元/股调整为11.91元/股。

截至2018年6月5日,银河电子满足《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换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本期债券换股价格自2018年6月11日起由11.91元/股调整为5.54元/股。

截至2018年6月25日,银河电子再次满足《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换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本期债券换股价格自2018年6月29日起由5.54元/股调整为4.72元/股。

2018年7月25日,公司收到银河电子集团换股情况通知,自本期债券进入换股期至2018年7月24日,银河电子集团可交换债券投资人已累计完成换股107,117,7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1%。本次换股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239,42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5%。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股股东情况

1、换股股东情况

截止目前,银河电子集团因可交换债券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股份比例为9.51%。

2、股东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换股情况含银河电子集团可交换债券投资人于2018年6月换股54,151,62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银河电子集团本次换股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换股后,银河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9,42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银河电子集团实际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其中回售450万张,截止到本公告日,“16银河E1”已换股完毕。

4、本次换股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因“16银河E1”质押的剩余股份正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待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银河电子集团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减少股份,导致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的通知:银河电子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简称“16银河E1”、债券代码“117066.SZ”)持有人在2017 年 6 月 29 日至2018 年 7 月 24 日累计完成换股107,117,724股,导致银河电子集团持有的银河电子股份比例减少,发生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银河电子集团持有银河电子股份203,845,956股,占其总股本的30.31%,为银河电子控股股东;通过控制汇智投资持有银河电子股份13,8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2.05%。2017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向权益分派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含税)人民币1.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银河电子集团持有银河电子股份346,538,125股;通过控制汇智投资持有银河电子股份23,46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银河电子集团直接持有银河电子股份239,420,401股,占银河电子总股本的 21.25%;通过控制汇智投资持有银河电子股份23,460,000股,占银河电子总股本的2.08%,仍为银河电子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革新

住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动漫)产业园5楼519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142189902D

经营范围:对信息产业、软件行业、广播电视行业、机械行业、生物工程、医疗文教行业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建筑材料、煤炭、铁矿石、有色金属、钢材、汽车购销。

通讯地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动漫)产业园5楼519室

联系电话:0512-58441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家港汇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203A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09148728X3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商务咨询。

通讯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203A室

联系电话:0512-58441308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主要因银河电子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银河电子集团持有银河电子股份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关于银河电子集团未违反其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的说明

银河电子集团于2016年9月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承诺:银河电子集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银河电子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银河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截止目前,上述银河电子集团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解锁,银河电子集团未违反上述承诺。

4、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银河电子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