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证券简称:美诺华公告编号:2018-096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8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宁波美诺华控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7月24日公告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7.71%股份的股东宁波美诺华控股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600,000元(含税),转增24,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4,000,000股”。上述预案公司已于2018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7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8月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1号楼12A层1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8日
至2018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4已经公司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7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2、 特别决议议案: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美诺华控股有限公司、姚成志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