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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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18-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8-066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8年7月1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 36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2018年8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219号)。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资产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将有利于公司转型升级,实现双主业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和改善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先生、高松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调相关中介机构,补充、修订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8-067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部分董监

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主要内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1号),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和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自2018年5月1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将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为3,500万元—10,000万元;公司部分董监高将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为100万元—3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8日,原定增持计划期间已经过半,为避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敏感期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等事项,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尚未实施增持。公司部分董监高已合计增持公司股票21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93%,增持金额合计1,207,602元,已超过增持计划总金额的下限。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日起,后续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内,每月披露一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并将在剩余增持期间内履行增持承诺。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为稳定投资者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和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自2018年5月1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将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为3,500万元—10,000万元;公司部分董监高将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为100万元—3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的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董监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2018年8月8日,公司部分董监高已合计增持公司股票21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93%,增持金额合计1,207,602元,已超过增持计划总金额的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增持的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避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敏感期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等事项,因此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8月8日,原定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尚未实施增持。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日起,后续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内,每月披露一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并将在剩余增持期间内履行增持承诺。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