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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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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部分质押股份的公告

2018-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8-022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部分质押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王艺莼女士的通知,获悉王艺莼女士办理了解除部分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1月8日,公司股东王艺莼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质押给东方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8日。(详见2017年11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7-103公告)。

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9日,王艺莼女士将其持有的3,000万股公司股票中的336万股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批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王艺莼女士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分批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

截止本公告日,王艺莼女士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王艺莼女士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2,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8-023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8月9日接到公司股东王艺莼女士的通知,王艺莼女士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分批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万股,均价3.3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艺莼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艺莼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王艺莼女士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上市公司: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证券代码:60046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有股份

股票代码:600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艺莼

住 所: 西安市莲湖区大麦市街63号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麦市街63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8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王艺莼,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610104********1647,住所:西安市莲湖区大麦市街63号。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万博苑1-55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资金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2018年7月11日公司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临2018-020)予以减持。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艺莼持有九有股份3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5.6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艺莼持有九有股份26,640,000股,占总股本的4.9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018年8月2日,王艺莼将其持有九有股份的股份卖出120万股,价格3.34元/股;

2、2018年8月6日,王艺莼将其持有九有股份的股份卖出45万股,价格3.25元/股;

3、2018年8月7日,王艺莼将其持有九有股份的股份卖出60万股,价格3.26元/股;

4、2018年8月8日,王艺莼将其持有九有股份的股份卖出25万股,价格3.25元/股;

5、2018年8月9日,王艺莼将其持有九有股份的股份卖出86万股,价格3.30元/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王艺莼

签署日期:2018年8月9日

第七节 备查资料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2号大冲商务中心C座2303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艺莼

2018年8月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艺莼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