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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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8-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6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7日、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20、2018-21),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冠彪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018年3月13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62,4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214%,增持均价15.393元,详见公司2018年

3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8-27)。

2018年3月14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60,700 股,占当时总股本的 0.0344%,增持均价15.362元,详见公司2018年 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8)。

2018年5月2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7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092%,增持均价14.3元,详见公司2018年5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40)。

2018年5月9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37,9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182%,增持均价14.517元,详见公司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43)。

2018年6月19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14,9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089%,增持均价9.26元,详见公司2018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57)。

2018年7月5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5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039%,增持均价8.82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58)。

2018年8月10日,公司接到邓冠彪先生的通知,其于2018年8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鉴于公司在上述增持期间已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757,464,540股增至1,287,689,718股,邓冠彪先生已经增持的股票数量亦相应进行调整,截至目前,邓冠彪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中,已累计增持1,4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5%。

(二)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07,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23%;本次增持后,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57,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17%。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增持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时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合格及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46名激励对象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996,977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拟减少99.6977万元,将由128,768.9718万元减少至128,669.2741万元 (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总股本将由128,768.9718万股减少至128,669.2741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