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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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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8-0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随着“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司坚持PVC主业做大做强,以经济效益和结果为导向,深化管理改革,加强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细化“产、供、销”三线,通过科学管控,逐步解决内部亏损企业,持续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总体保持了稳定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4,000,341.53元,同比增长2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382,238.79元,同比增长102.77%。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与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35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公司董事刘祥彬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奉军先生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张宗俊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参会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彭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江电化”)计划2018年向联营企业北川卓兴矿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川卓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兴矿产”)采购原材料石灰石,受运输道路中断修路影响,运输成本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采购成本增加,导致原预计的采购金额已不能向关联方采购到足额的原材料石灰,为确保岷江电化持续、稳定的原材料保障,根据岷江电化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对原预计的采购金额进行调整,在原预计采购金额2250万元(含税)的基础上,增加额度700万元(含税)(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36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概述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江电化”)计划2018年向联营企业北川卓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兴矿业”)下属全资子公司北川卓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兴矿产”)采购原材料石灰石,预计采购金额为(含税)2250.00万元。

2.受运输道路中断修路影响,运输成本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采购成本增加,导致原预计的采购金额已不能向关联方采购到足额的原材料石灰石,为确保岷江电化持续、稳定的原材料保障,根据岷江电化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对原预计的采购金额进行调整,在原预计采购金额2250万元(含税)的基础上,增加额度700万元(含税),即2018年向卓兴矿产采购原材料石灰石,预计采购金额为2950万元(含税)。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第八次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

(二)原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调整增加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与卓兴矿产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6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

2.调整增加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川卓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川羌族自治县通口镇井泉村

法定代表人:高荣

注册资本:壹佰陆拾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6MA624E0Q2K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石灰、煤炭、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

股东情况:北川卓兴矿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卓兴矿业资产总额为25,406,377.03元,净资产为6,255,421.22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0,784,655.88元,实现净利润632,504.3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卓兴矿业实现营业收入:20,937,973.33元,实现净利润921,194.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卓兴矿产资产总额为21,435,167.70元,净资产为2,265,421.19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9,987,920.97元,实现净利润404,962.9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岷江电化持有卓兴矿业3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四.(七)条规定:企业的联营企业构成企业的关联方,卓兴矿业为岷江电化联营企业,卓兴矿产为卓兴矿业全资子公司,该交易方为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价格。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卓兴矿产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通过对其财务指标分析,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下属子公司岷江电化与卓兴矿业多年合作,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此次增加采购金额,是受运输道路中断修路影响,导致运输成本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采购成本增加所致,此次调整增加采购金额是为了确保岷江电化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原材料保障,确保其正常生产经营。

2.交易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3.该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系。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事前将该事项提交我们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主要是因为道路运输原因导致采购成本上涨所致,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系,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