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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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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8年6月30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股指期货,用于对冲部分股票资产的下跌风险。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无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7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7月3日,图示日期为2015年7月3日至2018年6月30日。

第十三部分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六)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七)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八)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九)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十)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