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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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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林晖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张培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公告编号:2018-05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近日,上述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QH29L,最终核准登记事项如下:

1、名称: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105号6845室

4、法定代表人:杨维坚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8年7月27日

7、营业期限:2018年7月27日至不约定期限

8、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