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标的:创世金融安意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现金管理期限:4个月
一、 投资概述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本次现金管理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未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8月21日,公司与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创世金融安意私募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认购“创世金融安意私募基金”份额,具体内容如下:
二、 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创世金融安意私募基金
2、产品类型:契约型
3、产品发行总规模:本基金实际募集总额以全体投资者实际交纳的认购款/申购款总额为准。
4、基金管理人:
名称: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5134室
法定代表人:殷哲
5、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冷培栋
公司与上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关联关系。
6、募集机构:基金管理人、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其他基金募集机构。
7、投资目标及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华鑫信托·鑫沪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本基金的投资资金闲置时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闲置资金投资期限预计不超过十二个月。
8、存续期及投资期限:本基金存续期为10年,其中投资期为各笔份额对应的投资起始日至投资实际退出日,预计为自各笔份额投资起始日起届满6个月之日止,根据本基金对项目公司的投资退出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基金的投资期(具体延长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延长投资期限内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处理基金投资退出、基金财产处置事直)。根据上述方式确认对本基金进行提前终止存续期或延长投资期的,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告知义务。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本基金结束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的投资起始日为2018年8月24日,本基金的投资期限自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12月25日止。
9、本基金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认购份额:本基金为均等份额,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收益: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6.4%
注:基金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为根据基金文件所作的理想状态下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不是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其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有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仍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10、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1、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基金初始销售期届满,本基金不满足成立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销售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初始销售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募集机构不得向基金投资者收取任何费用或请求任何报酬,投资者应退还所有已签署的基金文件。
三、本次现金管理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含但不限于:本基金部分内容与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未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以及该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创世金融安意私募基金(SCG067)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