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55 公司简称:大千生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受益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中国”等理念政策的影响,城镇生态园林建设的需求进一步扩大,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文化旅游的蓬勃发展为生态工程建设带来了新鲜血液与新的活力,生态景观行业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18年上半年,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公司“二次创业”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开拓业务市场,不断强化工程项目管理,提升公司的综合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的订单及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061,854.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71,188.13元,与上年同期增长2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190,744.21元,与上年同期增长27.8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789,549,853.56元,比去年末增长29.31%;净资产1,229,524,295.34元,比去年末增长7.76%。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
1、根据公司战略方向,完成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鉴于对目前传统业务市场的理性认识,对未来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理性思考,完成公司集团设立及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公司正式更名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也增加了环境治理等相关内容。
2、顺利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回馈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述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8年6月14日实施完毕。
3、顺应行业变化,稳步拓展市场
公司紧紧抓住国家“乡村振兴”的政策导向,积极参与到多个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建设中。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EPC项目,合同金额共计4.39亿元。同时承接了日月岛“U”环生态廊道(一标段)EPC项目、第二届保定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满城区保涞线、京赞线沿途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等EPC项目。2018年上半年,公司累计中标各类工程项目总金额8.22亿。
4、进一步夯实公司运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在对外积极拓展业务市场的同时,对内进一步强化企业运营管理。尤其是面临当前金融强监管、去杠杆、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严峻形势,公司实行了一系列的成本管理措施,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加强项目审计结算和工程款的回收。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各种融资渠道,为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科研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共引进人才百余人,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尤其重视应届毕业生的培训工作。2018年开始,公司拟订了“雏鹰班”培养计划,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一系列的业务培训,为公司的发展储备新生力量。同时,公司重视科研投入,积极与科研单位密切合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技术含量和内在品质。报告期内,公司立项的科研项目有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及科技示范、小型分散式乡村污水处理系统的研发、节约型园林宿根植物的引种、繁育与示范推广应用等。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18-058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栾剑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大千生态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6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3,100,000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6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收购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终止收购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8-062)。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6日(周四)在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63)。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18-05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颖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大千生态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60)。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9号)核准(公司现更名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26元,募集资金总额331,90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1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5,7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6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2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6日到账后,全部用于补充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因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足以实施公司本次发行拟投入的全部募投项目,依募投项目次序安排,大千精品苗木基地改建项目未有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5,850,075.93元,包括初始募集资金295,725,000元,账户利息125,075.9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3月6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北京西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了保荐费、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以及信息披露及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共计10,180,000元。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余额为0元,并已于2018年3月28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无法单独计算投资收益。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1日,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18-06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1日,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收购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路桥”)9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拟收购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二、终止原因
公司在与正中路桥股东达成股权收购意向后,积极开展对正中路桥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推进收购事宜,但随着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诸多变化,双方对交易标的价格、业绩承诺等事项存在较大分歧,经过多次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公司决定终止收购正中路桥股权事宜。
三、终止此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尚未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协议,亦未发生资金交易往来,终止本次收购不会产生债权债务。因此,本次股权收购事宜的终止,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55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18-06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6日
至2018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证券部蒋琨
电话号码:025-83751401
传真号码:025-83751378
2、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