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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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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公司抓住经济平稳运行、用电量增速回升等契机,深化提质增效,加强经营管理,积极应对煤炭资源价格上涨等挑战,努力保持经营平稳发展。

上半年,浙江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工业、消费、投资和财政稳步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达到11%,远高于预期。上半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624.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1%;实现营业总收入277.71亿元,同比增长22.72%。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国内煤炭价格总体上行,上半年CCI5500指数平均为672元/吨,同比上涨55元/吨。公司省内煤机耗用标煤价同比上涨超过37元/吨,增加燃料成本约6亿元。受益于发电量增长以及提质增效活动的深入实施,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3.48亿元,同比增加0.33亿元。

上半年公司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半年公司管理机组运行总体平稳,平均等效可用系数91.04%,同比上升0.04个百分点。平均等效强迫停运率为0.05%,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发生非计划停运6台次,同比减少4台次。二是不断加强市场营销。优化大用户直购电竞价策略,竞得电量319亿千瓦时。积极拓展供热市场,实现供热量939万吨,同比增长约30%。做大煤炭市场化业务,市场煤销售830万吨,同比增长约40%。三是持续强化成本控制。深入推进经营对标,不断优化机组运行,降低机组能耗,精细抓好检修管理和物资管理,努力降低各项成本费用,“成本领先行动”得到深化落实。加大经济煤种掺烧力度,强化煤炭市场分析研判,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获得投资收益近7000万元。四是全力推进项目投资开发。滨海热电二期6号机组投产,台二、北仑、嘉兴、兰溪电厂四个光伏项目实现整体并网发电。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编号:2018-03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应苗富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曹路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孙玮恒董事长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虞国平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编号:2018-04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2人,王莉娜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王惠挺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6月30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18年1-6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编号:2018-04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总经理孙玮恒先生依据有关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孙玮恒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虞国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附简历:

虞国平,男,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虞国平将不再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职务。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9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字[2014] 9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0张为1手,共计1,000万手,合1亿张,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3,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69.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2,430.10万元(以下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4)第218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41,514.2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925.29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15.7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2.9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46,429.9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538.23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9,538.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专项资金存储结余情况如下:

三、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期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本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限制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于本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于本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11月11日、12月19日建成投产,后续不再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因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总投资调整,为更好的盘活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2014年发行的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资金20,750.05万元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3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独立董事对此次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施该议案。

本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本期间,本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己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