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84 公司简称:珠江实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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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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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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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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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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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面对持续严格的政策调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始终坚持“做专主营业务、做强组织管控、做优人才建设”的发展理念,在确保经营重点为前提下抢抓发展机遇。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规模与业绩均有大幅度提升,对未来经营项目多样化、跨领域奠定发展基础。
(一)公司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4,770.43万元,同比增长18.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789.21万元,同比增长3.52%;实现每股收益0.28元,同比增长3.7%;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9%,同比减少0.64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761,717.01万元,同比增长29.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3,591.89万元,同比增长8.21%,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6.01%。
(二)房地产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67,057.66万元,同比增长9.9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集中在广东、湖南、安徽、海南等区域,待建、在建、在售共15个项目。各项目具体信息详见本节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表》、《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汇总表》。
(三)物业经营与物业管理情况
公司的物业经营与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增长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经营及管理实现收入7,309.68万元,其中物业经营收入3,129.87万元,物业管理收入2,871.31万元,旅游酒店收入1,308.50万元。
(四)健康管理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已取得中医门诊执照,并成立了基于社区的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引入全科医师理念,以目前品牌基础与创新性健康管理产品相结合,围绕社区客户提供一系列综合性健康服务。报告期内,健康管理业务实现收入51.09万元。
表1: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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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房地产销售情况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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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五源河休闲度假区目前处于前期策划和报建阶段,相关指标尚未最终确定。
表3:房地产出租情况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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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罗晓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8-043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8月10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8月21日在广州市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30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罗晓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中英益利保债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新融资渠道,同意通过“中英益利-珠江实业债权投资计划”(暂定名,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最终注册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向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融资,该债权投资计划项下的融资期限不超过伍年,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元(大写:贰拾亿元),融资年利率不超过7.2%(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以实际签署的《投资合同》约定为准),拟向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融资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受托人签署《投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该授权可由法定代表人进行转授权。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