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8-05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8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8-05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8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8-05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同济堂2018年半年度报告》,现对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8-05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8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

在符合股利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439,662,9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7,932,589.00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二、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定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制定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90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8-05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已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范围进行调整的公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8月28日,你公司提交《关于对已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范围进行调整的公告》称,本年已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范围包含监利县华龙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龙公司),公司现决定对原已披露的2018年一季报调整为不合并华龙公司。

经对你公司上述公告事后审核,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规定,现有如下事项需要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

1.相关公告显示,2012 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称同济堂医药)以248万元取得华龙药业40%的股权,后经两次少数股东增资后,同济堂医药的持股比例变更为32.47%。2018年2月,全体股东以认缴方式对华龙公司增资4000万元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各方按认缴出资额确定新的股权比例,同济堂医药认缴出资2354.16万元,持股比例变为51%。请补充说明公司将华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时间,并从各股东持股情况、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安排、财务及内控管理、日常经营决策等角度,补充说明公司自2012年取得股权以来是否一直实际控制华龙公司。

2.请补充说明华龙公司自收购以来的主营业务基本情况,以及最近一年又一期经营及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占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

3.请补充说明公司对华龙公司是否已失去控制;如是,请说明失去控制的具体时点和判断依据,以及公司对于丧失控制权事项是否履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4.请补充说明公司对华龙公司本次增资款违规使用事项拟采取的追责措施,以及后续的处置措施。

5.公司2017年度报告中,已经将华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但本次公告中却表述为“本次增资后各方约定由同济堂医药控制华龙公司并合并其财务报表”。请补充说明该表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矛盾,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6.请董事会结合本次事项,全面梳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问题。请全体董事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本问询函,于2018年9月5日之前披露上述问题的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