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7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楼婷、祝继东、李学尧、李勤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胡卫庆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2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3交易对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4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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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2.05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和员工安置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2.06期间损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2.07标的公司与公司及广厦传媒往来款的特别约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2.08过渡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2.09标的资产交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2.10中心广场土地收益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2.11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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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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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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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8《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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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9《关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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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议案名称:10《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
议案名称:1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
议案名称: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3、
议案名称: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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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议案名称:14《关于为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延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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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议案名称:1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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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议案名称:1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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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涉及逐项表决,子议案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需经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都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326,000,000股)和公司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7,230,000股)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丽芬、任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