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4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的《关于下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和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体及“15金鸿债”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等信息披露文件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和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通过。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4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金鸿债”)。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价格:100元/张)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发行首日、起息日:2015年8月27日。
11、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2020年8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担保情况:本次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的《关于下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的《关于下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
做出本次调整的主要因素如下:根据公司2018年8月25日发布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未于2018年8月24日将“15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本金和利息及未登记回售债券的利息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且无法于2018年8月27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的第三期利息和回售款。经与公司核实,截止2018年8月27日17:00时,公司仍尚未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联合评级认为“15金鸿债”已构成违约,决定将金鸿控股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相关债项等级由BB+下调至C。
根据发行人2018年8月28日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体及“15金鸿债”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公告》,此次评级调整对公司的外部融资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评级调整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15金鸿债”现不具备质押式回购资格,本次评级调整对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无影响。公司将采取继续努力筹措资金、落实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全力配合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等措施。
渤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2018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及时关注对金鸿控股的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及相关债券的评级,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5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5金鸿债未能如期兑付的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15金鸿债”进展情况以及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等信息披露文件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重大事项及风险提示
根据发行人2018年8月28日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未能如期兑付的公告》,“截止2018年8月27日,公司仍未能支付“15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 394,374,600.00元,以及应支付的债券利息40,000,000.00元。合计金额为434,374,6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4%”。
根据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15金鸿债”可能存在的风险报告如下:
发行人未能如期兑付15金鸿债,“15金鸿债”将继续停牌,直至相关情形消除后方能复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决定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金鸿债”)债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
特此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就发行人上述风险事项,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将给予受托管理人的相关授权,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全力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受托管理人将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尽快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和手段,尽快筹集、落实偿债资金。
2、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督促发行人拟定合理可行的偿债资金筹集方案,并要求发行人严格按照筹资方案尽快筹集偿债资金,最大程度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受托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尽快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15金鸿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4、受托管理人将根据“15金鸿债”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从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整体利益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清偿事宜谈判;依法申请法定机关对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执行其他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范围内有利于本期债券本息追索的必要事项。
5、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本期债券兑付资金的筹集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及时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敦促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尽快筹集偿债资金,同时受托管理人将尽快发出召开15金鸿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最大程度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