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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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9证券简称:安迪苏公告编号:2018-025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之《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以下说明情况而取消,并增加相应临时提案。

1. 取消议案的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国民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继任独立董事职务,决定在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后自动卸任,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周国民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确认函,退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选举。

2. 增加临时议案的说明

3) 提案人: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7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89.09%股份的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9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5)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葛友根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以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变更为6人,独立董事人数变更为3人,独立董事人数满足上市公司治理规则要求。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无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和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7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股东大会经更新的日程及议案。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803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7日

至2018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8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3日

●报备文件

(一)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一) 授权委托书

(二)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