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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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2018-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18-04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号)。该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18年9月7日到期。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37,000.80万元用途,其中128,500.8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包含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将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中已使用的48,381.23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截至2018年9月3日,应归还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1,618.77万元,实际归还31,619.00万元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