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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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的公告

2018-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81证券简称:中国银河公告编号:2018-07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规定,对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公司与长春市祥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升投资公司”、“被申请人”)签署《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约定公司作为资金融出方与祥升投资公司作为资金融入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名称为长生生物,证券代码为002680。祥升投资公司向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如祥升投资公司违反相关约定,公司有权要求祥升投资公司提前购回全部质押股票或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祥升投资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公司对祥升投资公司提起仲裁。

公司的仲裁请求为:1.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截至2018年8月12日尚未支付的购回交易金额人民币53,084,804.31元;自2018年8月13日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完毕购回交易金额之日止,以尚未支付的融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7%支付利息;2.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8月12日为1,499,841.00元,自2018年8月13日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完毕购回交易金额之日止,以99,989,4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公司有权对被申请人质押公司的ST长生(证券代码:002680)19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股票所得价款在公司诉请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如标的证券所属上市公司发生退市情形,公司有权对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对应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股权所得价款在公司诉请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4.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人民币100,000元以补偿公司花费的律师费;5.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以上1-4项合计人民币54,684,645.31元。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