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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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8-063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1日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4)、1月18日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8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7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2018年7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并披露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鉴于此,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9日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发布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加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尽快组织中介机构完成审计加审、评估等工作,并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重组报告书等文件。

二、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及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将在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公告编号:2018-06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东楼29楼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卫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苏爱军先生、独立董事周建先生、汪安东先生、王咏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石本军先生、监事刘长菊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和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未参与表决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霖先生、辛欢女士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鲁银投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