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91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9%;通过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张茂义先生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43.4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919,97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00,000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茂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457,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减持后,张茂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462,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9/8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减持承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盛集团”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张茂义先生就持有的健盛集团股份不减持事宜做如下承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茂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462,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2%;通过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张茂义先生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38.8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462,26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00,000 股,是健盛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张茂义先生承诺自2018年9月7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健盛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4日,以邮件、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王希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王希良为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9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18年9月7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丽人”)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 本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对合作事项的初步意向,合作的具体内容、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本次合作事项的后续实施效果也存在不确定性。
● 本框架协议对公司2018年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签署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耀南
注册资本:4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和销售服装、内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服装及内衣。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从事日用杂品、工艺礼品、针纺织品的零售(不设店铺经营,新设店铺应另行报批)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网络工程技术监理咨询及管理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都市丽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协议签署时间
本框架协议由公司与都市丽人于2018年9月7日签署。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都市丽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作宗旨
甲方是国内领先的内衣品牌研发、生产及销售运营集团公司,对贴身衣物的品牌推广、市场销售、零售运营、互联网销售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和丰富的战略资源;乙方为国内领先的从事针织品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的公司,在袜类和无缝内衣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供应链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甲乙双方基于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业务合作事宜,订立本合作框架协议。
(二) 合作内容
1、 乙方邀请甲方出资20%至旗下一家具有先进生产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棉袜产品新生产工厂,甲方同意出资20%,该生产工厂以优惠于乙方其他客户的价格水平优先向甲方供应棉袜类等产品。该生产工厂由乙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管理。
2、 甲方将成立一家主要从事棉袜类产品销售运营的公司,该公司主要向乙方的新生产工厂采购棉袜类等产品,并基于甲方自身零售管理和电商运营的竞争优势及战略资源,通过其现有的约8,000家零售门店、电商渠道以及京东京造平台等渠道销售该公司的棉袜类等产品。销售运营公司成立后,甲方向乙方的新生产工厂采购的棉袜类产品,均通过该销售运营公司进行采购。
3、 甲方邀请乙方出资20%至上述销售运营公司,乙方同意出资20%。
4、 乙方基于自身的生产制造优势及产业链优势,将通过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生产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棉袜等产品。甲方基于其在品牌推广、产品销售、零售管理、电商运营方面的核心优势和战略资源,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将上述销售运营公司做大做强,双方共同努力,计划2019年、2020年、2021年的销售收入目标分别达到1亿元、2.4亿元、5亿元。
5、 甲乙双方应共同整合资源,力争实现上述生产工厂和销售运营公司每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8%,同时原则上应每年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净利润的30%。
6、 为双方进一步长远及更为深度的战略合作考虑,甲方旗下的京合都(东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乙方832万股股份(占股比例2%),甲乙双方将视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京合都(东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京东集团与都市丽人联手打造的产业投资平台,以“创作时尚与美,提升人类生活品味”为使命,以“成为全球领先的时尚产业投资平台”为愿景。京合都(东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协助甲乙双方整合资源,促进甲乙双方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持续的业务合作关系,有助于合作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本框架协议对公司2018年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合作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