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更好推动公司在新能源业务方面的技术研发与开拓创新,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在北京市海淀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华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且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不含银行卡中心集PUE值1.5以上云计算数据中心);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汽车、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产品设计;安装、维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重大举措,对本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开拓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华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融资人民币2000万元整,额度期限为一年。
同意该笔授信由谭帼英女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授权谭帼英女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关联董事谭帼英女士、王凌女士需要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