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488证券简称:展鹏科技公告编号:2018-06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培荣先生、奚方先生、丁煜先生、常呈建先生和杨一农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从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择机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96%。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增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培荣先生、奚方先生、丁煜先生、常呈建先生、杨一农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金培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32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43%;奚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719,68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79%;丁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022,37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2%;常呈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391,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9%;杨一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057,98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25%。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培荣先生、奚方先生、丁煜先生、常呈建先生和杨一农先生计划从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择机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1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8 年9月19 日,以上增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增持主体由于避开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原因,增持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区间的 50%。
截至2018年9月19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四)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可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