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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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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2018-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8-15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鄂证监公司字[2018]71号)。

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向湖北证监局回复〈关于《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的申诉函〉(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申诉函”)就事先告知书中所涉相关问题进行了陈述和申诉。2018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申辩意见复核结果告知书》(鄂证监公司字[2018]78号),湖北证监局对公司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正式出具了《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根据湖北证监局要求,公司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原文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你公司通过子公司松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向关联方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5.88亿元,款项主要用于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及其关联方偿还借款、购买三家格薪源股权、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偿还上市公司往来款以及其他日常经营。目前项目建设实际工程量2660万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614亿元。

二是2017年11月28日,你公司以退资名义代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94亿元退资款,实际支付给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94亿元。

三是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中,重组的交易标的中存在部分公司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的情况,阳光凯迪和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长江)承诺,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之日起两年内解决上述资产瑕疵问题,超期未解决,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支付瑕疵资产交易对价。经查,你公司累计向阳光凯迪超额支付交易对价98.94万元,累计向中盈长江超额支付交易对价1.99亿元,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之规定,我局拟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要求你公司立即做出改正,采取诉讼等积极措施收回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于上述责令改正措施,我局将按规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对你公司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以上为相关文件原文内容)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